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任务清单
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任务清单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一)完善责任体系
1、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防火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班子其它成员为副主任,各编制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明确(设置)的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各编制业务处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2、明确职责。
(1)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业务)负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单位消防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将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本部门重点工作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会议及班子成员职责清单、述职内容,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重点项目升级改造等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督导、考核等工作。
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由在本级党委(党组)担任党委委员或党组成员的领导干部分管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党组)和行政负责人落实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职责,督促本级落实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或协助负责本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或联合执法行动,依法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班子其它成员负责组织分管领域(业务)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分管领域(业务)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指导分管领域(业务)将消防安全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和支持消防工作;统筹推进分管领域(业务)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问题;组织开展分管领域(业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2)逐一明晰、制定部门编制业务处室和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
各编制业务处室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制定处室和人员消防工作职责。承担政策法规职责的处室负责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纳入本级年度宣贯计划;为制定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提供支持和保障;结合行业系统实际,将上级关于消防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等纳入本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等。承担财务管理职责的处室负责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提出有关消防经费保障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对消防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审计和绩效检查。承担基建规划职责的处室负责将本行业系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升级改造项目等纳入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工作的处室负责将消防科技纳入本行业系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重大消防科技项目的实施,把消防工作有效融入产业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承担组织人事管理的处室负责将消防工作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及其它考核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消防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并与干部履职评定挂钩;指导、加强行业和本级消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专家库。承担机关党群工作的处室负责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消防工作方面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将消防工作与机关党委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将消防工作作为机关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重要依据。承担新闻宣传职责的的处室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职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内容。明确(设置)的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处室负责履行省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防火安全委员办公室职能,传达、部署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各编制业务处室、所属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检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其它处室负责在本业务处室职责领域(业务)范围内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3)各编制业务处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消防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切实规范管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加强顶层设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细则或有关规定,规范、调整整个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
1、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分析研究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查找本级和本行业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足,制定针对性措施,安排部署下阶段消防工作。每年年初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可与本行业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合并召开,总结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表扬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安排部署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或递交承诺书。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安排部署阶段工作。
2、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行业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结合实际,定期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日常性消防检查,建立和落实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火灾隐患挂账销号、挂牌督办等制度;定期听取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汇报,落实整改资金、人员等,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固化形成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完善评估审查论证制度。制定本级、本行业系统消防重点工作、消防项目升级改造、消防设计方案等评估、审查、论证制度,明确责任处室和人员、评估程序、审查方法、验收内容等,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工作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方案等工作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审查和论证,提供专家意见,辅助科学决策。
4、完善火灾预案管理制度。明确(设置)的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处室负责制定本级和本行业系统火灾应急预案,并加强管理。确定预案制定、修改、审批、组织实施、修订程序。结合行业系统实际,每年组织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制(修)订火灾应急预案应经省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政会议研究通过,并在行业系统发布施行。每年至少组织本级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5、完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设置)的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处室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确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形式、内容、要求和组织程序。
6、完善报告工作制度。各编制业务处室每月向本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可采取书面报告有关材料形式,也可采取召开联络员会议形式。将消防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范畴,分析研判分管领域(业务)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每年12月底前,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火灾形势、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下一年度工作打算等。
7、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制定本行业系统火灾事故分级调查、协作和责任处理规定,明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负责处室、程序、内容、结果运用等,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按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防范措施建议,研究制定强化落实措施。
8、完善督导考核制度。制定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文明单位、平安建设、绩效工资、综合督导、年度考核等范畴。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至少每半年对消防工作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也可结合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次年1月底前,组织对本级各编制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下级单位进行消防工作考核,作为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9、其它制度。结合本行业系统和所属单位实际,制定其它有关制度规定。
(三)完善标准体系
1、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行业系统不同等级、类别的所属单位情况,采取联合有关部门或独立承担方式,参照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等(详见附件4),制定更为完备、符合实际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从建筑防火、平面布局、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等方面予以规范、提升。待条件成熟后,可按程序申报地方标准,对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有益补充。
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根据本行业系统实际和工作需要,参照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等(详见附件4),制定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从业人员规范等,在岗位责任、防火检查、培训演练、设施管理、检测维护、日常管理、人员管理、值班值守、考评奖惩等各个方面进行规定。
(四)完善治理体系
1、风险评估。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明确(设置)的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业务处室负责每年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至少对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分析,对潜在隐患、火灾事故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严重程度,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党委(党组),提出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提请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
2、精准治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系统治理,依法采取有关措施,开展源头治理。可以联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也可自行开展专项治理。
3、应急处置。根据火灾事故性质和级别,结合实际,建立覆盖本行业系统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接报信息处置、事故响应级别、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信息发布、舆情监控等内容,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快速响应。
(五)完善督导考评体系
1、督导检查。明确督导检查的实施主体、形式、内容、频次、程序和要求,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对各编制业务处室绩效考评范畴和对行业系统直属单位、所属单位年度考核范畴。年度考核中,省本级应将下级单位、直属单位等履行消防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作为考核重要内容,进行全面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2、严格考核奖惩。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绩效工资、表彰奖励、干部调配任用等进行挂钩,对成绩显著的,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严格问责。
二、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
(一)提升领导决策管理能力
制定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规定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学习计划,明确参加人员范围、学习形式、组织方式等,将消防工作决策程序纳入本级重大决策整体范畴,强化决策过程、决策实施管理。在消防重点工作、消防项目升级改造、消防设计方案等评估审查论证过程中,发挥消防专业人才、专家学者等在决策过程的辅助作用,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二)提升员工消防素质
根据本行业系统直属单位、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特点,制定行业系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形式、课时等方面进行明确,分级、分类制定培训计划、课件。针对不同受众,采取专家讲座、面对面授课、网络教学、网上考试等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培养各个层级消防安全“明白人”,提高全体职工、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三)提升行业监管科技水平
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RFID(射频识别)、无线传感、地理信息等技术,按照省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使用的模式,依托本行业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或单独建设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并指导各地市将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接入当地新型智慧城市中枢平台,构建起纵向互联、横向互通、数据共享管理模式。已投入使用或拟建设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必须通过POC测试,以适应目前需要或未来业务扩展需求变化,现有平台测试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完善。积极推进“5G+智慧消防”建设,推动行业消防监管“上云”,将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应用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实现对本行业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各项数据自动采集、险情故障即时报警、隐患问题一键调取、消防管理远程可视、消防安全数据智能分析等功能,提高消防监管精准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开发PC端和手机APP客户端,分级赋予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和相关员工权限,确保上下共用、实时更新、过程留痕、有效管控。制定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维护、使用等制度规定,规范平台运行。制定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反馈分级处理制度和评估制度,为灭火救援现场、隐患排查整治、火灾事故调查和领导管理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撑。
(四)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所属单位落实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明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经费投入、使用管理等有关内容和涉及业务处室职责,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验收、使用环节管理,明确消防产品、装备器材采购、使用、维护、检查等各方责任。
2、提升消防工作人员能力。利用线上教育、在线考试、集中培训等形式,每年至少组织本级和本行业系统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等管理标准,在人员学历层次、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年龄阶段、培训使用、职责要求等各个方面进行明确,加强日常培训、演练。
(五)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1、经费保障。将本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所需费用纳入本级年初工作预算。
2、制度保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汇总编制本行业系统及所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指导本级、下级及所属单位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3、组织保障。全面加强党委(党组)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定期听取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推动解决本行业系统在消防工作方面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