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用以形容人们面对火灾的急切心情,但对于在接到报警后,消防队应该在多长时间赶到现场扑救火灾,却很少有人知道。我在这里给大家讲讲“15分钟消防时间”。
“15分钟消防时间”包括发现起火、报告火警、接警出动、行车到场和开始出水扑救的时间。其中发现起火4分钟,报警和指挥中心处警2分30秒,消防队接警出动1分钟,消防车行车到场4分钟,战斗展开至出水扑救3分30秒。
“15分钟消防时间”是根据我国建筑防火性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从历年的火灾统计看,建筑物火灾占城镇火灾总次数的90%以上。在七、八十年代之前,我国目前城镇建筑主要为砖木结构类型,多为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性能弱。砖木结构建筑从起火到火势猛烈燃烧、向外蔓延的时间均在15分钟内。一般情况下,起火后15分钟,火势已突破门窗、房顶,导致有一部分屋架塌落,甚至延烧到毗邻建筑,燃烧面积平均约215平方米。因此,我国将消防队扑救砖木结构建筑初期火灾需要的极限时间定为15分钟,称之谓“15分钟消防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尤其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城镇建筑变为以砖混、钢混结构类型为主,多为一、二级耐火等级,有的建筑还设有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建筑防火性能有所提高。尽管如此,由于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高层、地下建筑的增多,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的增加,火灾危害程度仍未降低,因此,砖木结构年代的“15分钟消防时间”至今仍在沿用。
由于各种原因,“15分钟消防时间”没有写入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只是在《公安消防队执勤战斗条令》第四十七条中,提到“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尽管如此,“15分钟消防时间”仍是消防队日常训练的标准,也是评判灭火救援是否及时的主要参考。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第十三条,消防站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目前,“15分钟消防时间”也是规划消防站布局和建立城镇消防站的基本依据。